[原文]叶公①语②孔子曰:“吾党③有直躬者④,其父攘⑤羊,而子证⑥之。”孔子曰:“吾党之直者异于是:父为子隐⑦,子为父隐,直在其中矣。”(子路篇第十三)
[注释]①叶(读社shè)公:春秋时楚国大夫,姓沈名诸梁,字子高,封于叶,故称叶公。在春秋末期,叶公是楚国叱咤风云的人物。②语:告诉。③党:乡党,古代以五百户为一党。④直躬者:直言过错的人。直,直立,直接说出来。躬,弯下,弯曲,这里是过错的意思。者,的人。⑤攘(读嚷rǎnɡ):偷窃。⑥证:告发、证明。⑦隐:隐讳,不言谓之隐,不应解读为“隐瞒”,隐讳是消极的举动,而隐瞒是积极的行为。
[译文]叶公告诉孔子说:“我的家乡有个直言过错的人,他的父亲偷了羊,儿子就证明这件事。”孔子说:“我家乡的直言过错的人和你讲的不同,父亲(直言己过)不言儿子,儿子(直言己过)不言父亲,直言过错的品行就在其中了。”
[评析]《〈论语〉评注》说:“父子亲情高于道德,宗法制度制约道德,礼乐甚至规定道德。所以,正直服从于父慈子孝,存在于‘父为子隐,子为父隐’之类的孝慈行为之中。”看来,孔子把正直的道德纳入孝与慈的范畴之中了,一切都要服从礼的规定。这在今天当然应予抛弃。如今,实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,绝不能以“私孝”“私爱”代替公德和法纪,危害国家和社会。因此,家长对子女的错误,一定要教育引导帮助,绝不能袒护包庇,否则对子女成长不利。子女对家长的违法违纪行为,亦应劝告揭发,依法行事,使之改正。
《〈论语〉新译》说:叶公所说的“子证父偷”、“直言他过”的做法,是一种大义灭亲的行为,是积极的果断的,孔子说的“直言己过”、“不言他过”的做法,是发现问题、认识问题、解决问题,不再出类似问题的开端。父子二人各自勇敢地面对过错,从深层次探究根源,检讨自己,主动揽过,直言自己,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和做法,是可取的、有益的。
《发现论语》中的注释:
“父为子隐,子为父隐”:父母为了子女而洁身自好,儿女为了父母而洁身自好,也即父母为了自己对儿女的爱而努力确保自己道德高尚,行为正义;儿女为了自己对父母的爱而努力确保自己道德高尚,行为正义。其中显然包含着父母和儿女为了自己的爱而自我激励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提高、自我完善乃至相互激励、相互教育、相互提高的意义。
《论语别裁》认为,孔子答复叶公的话是人情之常。也许你看来不够诚实,不够直爽,可是所谓直的道理也就自然在其中了。这就是中国后世所谓法律不外乎人情的意思。假如讲法治的道理,父亲偷了东西,儿子告密,并没有错,在法律的观点上看,是合理的行为。从人情上看,作心理研究,这一对父子之间,早就有问题存在了。人与人之间,不要说是父子,即使朋友之间,也不免有这一点感情。如果人没有这点感情,而认为一定要这样做才是对的,这个问题很大。所以这一段作深入的研究,就有很多道理可以贯串了。